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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8-03-31 访问量:

3月31日,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联合召开了县十七届

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议。围绕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议题,人代工委从7月初开始,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101件建议的交办签批、建议答复、协办转办及办理成效等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7月26日至31日又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文民带领下,深入到县农委等5家单位进行专题调研,召开办理工作座谈会,面对面了解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供审议时参考。

一、建议及办理基本情况

(一)建议情况。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8件,建议、批评和意见83件,合计101件。经大会秘书长会议审查,提请大会主席团表决,决定18件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全部作为建议办理,共涉及31家承办单位。

(二)办理结果。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所提101件建议已经解决的54件,占建议总数的53.5%;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规划,逐步解决的38件,占建议总数的37.6%;因条件限制或与现行政策规定不符,解决不了的9件,占建议总数的8.9%。收到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176份,其中,满意166份,基本满意10份。

二、办理特点

通过对部分承办单位和县人大代表的走访座谈,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提高认识,落实了“两个责任”。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县政府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对代表建议及时进行分类转办,各分管副县长严格签批具体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对办理工作程序、办理质量和办结时间提出明确要求,从组织领导角度保证了建议有序办理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各承办单位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分别成立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承办人员具体落实,保证了建议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注重实效,保障了“两个强化”。一是强化协作配合。从办理过程来看,各承办单位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明显增强,对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建议,主办单位能够主动与协办单位联系沟通,牵头负责答复代表。协办单位能够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工作,提高了建议办理工作的时效性。二是强化调查研究。各承办单位结合部门实际,找准建议办理和自身工作的切入点,深入调查研究,做到有的放矢,提高了工作针对性。如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杨欢路、沙河东路、龙湖大道西延工程”建议,县交运局及时组织人员深入现场调研,在广泛征求代表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可行性规划建设方案,目前该项目设计方案已通过县专委会、规委会审查,正在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把握质量,推进了“两个提高”。一是提高建议办结率。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创新理念、完善机制健全举措、全面落实,提高了建议的办结率。县城管局坚持突出领导重视、突出健全组织、突出整改到位“三个突出”工作思路,承办的8代表建议,已于6月底前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100%。是提高代表满意率。代表建议的办理,解决了一些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受到了代表和群众的一致好评。如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公交车延伸到胡寨隍城村”建议,县交运局先后3次派员到隍城村进行实地考察,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决定对308路由火车站开往胡寨的公交线路进行优化调整,满足了隍城行政村百姓的出行需求。

三、存在问题

今年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虽基本完成,但部分建议的真正解决到位还需要一定时间,少数单位部门工作不积极,个别单位8月份才答复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仍需全面加强

(一)落实办理不平衡。按照建议交办后3个月内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代表的要求,24家承办部门和单位能够创新思路、完善机制,在规定时限内解决代表所提建议或提出办理计划和工作规划,并按时上报办理情况。县发改委、县文体局、县妇联、县消防大队4家单位,经多次催促,至7月底,报送了办理结果。县物价局直至8月13日、超过办理时限40余天,才将办理情况报送县人大常委会。
    (二)部门重视不充分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代表建议办理的满意率较高,但办结率却不高。有的部门对办理代表建议有厌烦情绪,甚至嫌麻烦、当包袱。有的单位则把代表建议看成是信访件,看成是给政府挑刺,领导不积极出面解决,由办公室答复代表了事。有的部门在办理代表建议中,存在“文来文往”、“谁提谁办”的现象,把精力用在与代表沟通上,甚至通过各种关系,软磨硬泡让代表“被满意”。

(三)办理机制不完善。从调研的情况综合分析看,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不高,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的办理机制不完善。对政府交办的代表建议办理任务没有形成快速反应落实机制,对个别不属于本部门办理的建议没有及时与政府办公室沟通,退回并重新交办。个别涉及多个承办单位或部门的代表建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之间职责不清,协调办理不力,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实在推不掉就各自找理由一复了之,影响了建议办理的实效。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要进一步强化认知,形成合力。办理代表建议是推进政府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有效途径,是尊重代表民主权利、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内容和应尽的法定职责。县政府及承办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履行职责紧密结合,争取办一件,成一件。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大对各承办单位的督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提高办理效果和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加强内部协调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几个单位共同办理的代表建议,主办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会办单位要协同主办单位研究办理,确保代表建议得到顺利落实。

(二)要进一步改进方法,提高水平。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年年有进步,但仍需研究新方法。特别是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办理难度较大的代表建议,承办单位领导要亲自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对一时把握不准的问题,或者本单位职权范围难以决定的事项,要及时向县政府请示汇报,必要时提请县政府协调解决。对代表“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件要认真对待,属于落实不够的,要加大工作力度,限期落实。对于因条件或政策所限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进一步明确时间表,画出路线图,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向代表解释清楚,取得代表理解。

(三)要进一步加强协调,狠抓落实。县政府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积极协调各方关系,对承办单位向县政府请示的事项,要及时提请研究,明确意见,及时批复。对每件建议,承办单位都应开展调查研究,找准问题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对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承办单位不能简单地满足于件件有答复,或事事有回应上,而应立足于问题的解决和办理,认真兑现承诺。要抓好办理工作“回头看”,对代表反复提了多次,承办单位也答复了多次,但目前依然没有解决的老案难案,承办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揪住不放,确保办出成效,努力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

(四)进一步强化督办,确保成效。县人大常委会要强化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跟踪督办,实行“清单式传递、销号式办理”,及时掌握办理动态,全面提高办理质量和办成率。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建议,常委会领导要领衔督办、县政府分管副县长要领衔承办;对办理进度缓慢的建议,要实行视察促办;对办理不力、落实不到位、代表不满意的建议,要开展专题询问。要按照县委机关效能建设考核体系要求,明确职责,科学严谨,对各承办单位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规范化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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