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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0-09-15 访问量:

根据省市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部署安排和沛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8月25日,沛县人大社会建设委主任委员贺伟带领五级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全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为确保此次执法检查成效,执法有理有据有力,沛县人大常委会为此次执法检查提前做了相关准备工作:4月下旬开展了全县土壤污染防治状况初步调研,做到底数清;8月中旬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省市人大会议精神,做到政策清;检查前检查组全体成员进行《土壤污染防治法》专题学习,逐条讲解并进行了考试,做到重点清。此次执法检查通过现场察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沛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情况,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沛县县政府坚持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摸清土壤污染底数为基础,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原则,扎实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污染防治,有序实施农用地分类管控、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积极构建土壤环境管理体系,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压实责任、合力推进。一是强化目标意识。结合贯彻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制订了《沛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沛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沛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及制定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等政策文件。明确了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2020年达到90%、2030年达到95%以上两大阶段性目标,通过精准施策、系统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加快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力促实现系统化良性循环。二是强化协同意识。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沛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小组,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规划资源等相关责任部门各司其职,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协调、推进机制。三是强化主责意识。县县委、县政府与各镇(街道、场、开发区)及15个县直部门签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书》,将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目标任务纳入重点经济工作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同时在重点经济工作考核中加大环保工作比重,增加了环保一票否决和减分项。四是强化监督意识。沛县人民政府每年将土壤污染防治情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向县人大报告,沛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人大代表巡查制度和监督机制,询问和督查土壤污染防治和重点工作问题,促进工作高效推进。五是强化法制意识。结合“七五”普法、“六五”环境日、专题讲座等多种活动,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不断强化土壤污染防治法知识教育。

(二)全域排查、摸清底数。一是有序开展农用地详查和治理。2017年,沛县启动开展了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点位布设工作,全县对132个农用地点位现场农产品(水稻)采样、土壤样品采集检测,基本确定了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建立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划分出优先保护类(绿区)1222275.00亩、安全利用类(黄区)1915.46亩,分别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99.84%、0.16%,无严格管控类耕地;需要整治安全利用类耕地1940亩。编制了《沛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全力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二是有序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2017年,沛县启动重点行业在产企业和尚未再开发利用的关闭搬迁企业疑似污染地块排查,确定需初步采样调查的企业地块清单共105家,并不断加大调查范围。结合2019年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化工“四个一批”数据、新增在产及关闭搬迁企业等数据对名单进行核查补录,又增补了11个地块纳入调查范围,合计调查116家地块信息采集工作,其中,确定了沛县高、中、低关注地块清单14块。目前,已完成12个地块土壤污染详查,另外2家公司已完成全部地块的现场采样工作,样品分析正在有序进行中。

(三)源头控制、消除隐患。是坚守“红线”。按照“保护面积不减少、核心功能不弱化、刚性约束不降低”的要求,严守生态保护、耕地保护。城镇开发边界“三条红线”。2018年编制实施了《沛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9年,完成了《沛县生态文明发展推动绿色发展规划》,全面推进重点行业企业“进园入园”,严格落实“管”地“护”地责任。二是坚守准入“底线。刚性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硬约束,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坚决杜绝各类不合理的开发和利用活动。2017年以来累计拒批、否决污染项目10个,涉及投资约10亿元。化工和电镀等对极易造成土壤污染的项目实现“零批准”。三是坚守减排“标线”。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先后关停3家电镀、2家锌厂。四是坚守问题“防线”。持续开展固危废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和转移固危废等违法行为。开展无废城市创建,19家产废企业纳入智能化监管平台,产物和处置实现闭环。近年来,打击和处理危废转运处置的案件5起。1家省交办疑似危废问题的整改事项,已经完成整改销号。

(四)严格监管、安全利益。一是加强重点地块监管。对列入国家土壤污染信息库的昊阳化工、金泰隆化工2家疑似污染地块高风险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同时,对12家地块疑似问题地块进行现场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二是加强重点监管企业的检查。沛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有徐州天成氯碱有限公司、徐州天安化工有限公司2家,督促定期开展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报告。目前徐州天成氯碱企业已关闭,属地政府正责成第三方公司开展土地污染状况调查和修复。天安化工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沛县每年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约400多万吨,综合利用率为100%。现有2家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开展环境整治,徐州隆天硅业有限公司污泥露天堆存整治已完成,天成氯碱固废治理正在有序进行中。三是加强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管理。沛县14家高关注地块面积为2175233.5平方米, 2017年7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颁发的所有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的公共设施用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70家地块面积为4291116.85m2,通过图斑空间叠合,发现两者无交集面积,沛县建设用地土壤安全安全率为100%。

(五)加大投入、保障治理。2016年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农用地详查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完成总投入124.196万元,其中中央污染防治资金11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14.196万元。2018年度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完成105家信息采集,支出中央污染防治资金41.896万元。2019年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12家高关注度地块总投资为177.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71万元,地方投资106.6万元。现该项目已完成政府采购手续,方案评审全通过,现场采样工作已全部完成。

二、存在问题

(一)普法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守法意识有待提升。土壤污染防治法涉及面广,内容多,发布时间较短,群众对土壤污染防治法内容缺乏了解,对保护土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到位,城区、乡镇乱倒垃圾,乱垦种植等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

(二)部门联动机制不健全,协调配合有待加强。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及长效监管措施不完善,监管工作存有盲区和漏洞,对土壤污染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不够,部门联动、履行职责、形成合力方面协同力不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合力没有完全形成。

(三)基层专业化程度不足,执法能力有待加强。基层土壤监测防治任务量大专业人员少,缺乏土壤污染防治、治理修复等方面专业技术人才现有人员难以适应当前日益繁重的土壤污染防治任务。

(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污染管控工作有待加强。部分单位、企业对《土壤污染防治法》缺乏了解,对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认识不足,主动承担土壤污染源风险管控和修复义务的意识不强,对建筑垃圾、遗留设备、构筑物过程中产生垃圾的治理工作开展缓慢,被整治关停化工企业遗留危废、废水、废液、废弃化学品等残存物清除不够彻底。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防治意识。政府及相关部门分认识土壤污染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抓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切实增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落实各项治理措施,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保护意识。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土壤污染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方案,采取线下宣讲,线上普及等方式、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体,做到线上线下相结合,全方位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提高全民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全民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执法力度。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和联席会议机制,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大格局。

(四)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政府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制定责任到人的问责机制和督查方案,规范土壤污染责任认定和追究办法,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有关企业要严格执行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制度,不断强化自身防治责任,积极开展开展自查整改、自查自纠,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问题抓整改,不断提高污染防治水平,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

(五)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相关人才教育培训力度和引进力度,积极组织专题业务学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调查、监测、管控能力,培养本地专业化人才队伍。要进一步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力度,积极开展各类招聘、招考活动,吸引各类优秀人才,充实本地土壤污染防治队伍,强化技术人才保障,为土壤环境防治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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