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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全面小康”遇到《民法典》,我们要?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0-10-08 访问量:

 ——读《民法典》有感

5月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的颁布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是全面提升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实际表现;是维护人民权益的客观需要。标志着我们国家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迈上新台阶。

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当“全面小康”遇到《民法典》,我们该怎么做,是时代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新课题。

我们要加强学习研读,做法典的明白人。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着“人民至上”,整个街道班子成员、站所长、各村居党员干部都要读,我们学习研读《民法典》就是要带着问题去研读,带着为民情怀去研读,带着为民服务的目的去研读,读通读精读细,针对各自分管的工作内容重点读,读出自己的思路,读出自己的感悟,读出自己的收获。

我们要加强普法教育,做法典的宣传员。民法典颁布后,普法教育要及时跟上,辖区内7家幼儿园,3家学校要编排适宜适龄《民法典》宣传课程,从小从早抓起;19个村居要在各自的村居工作群中多转发《民法典》解读的文章信息;街道要组织《民法典》专家宣讲解读会,同时编排群众喜闻乐见的曲目、诗词,达到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的效果,让《民法典》走进学校社区,走进千家万户。

我们要加强依法治理,做法典的发声器。《民法典》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意愿,来源于人民的生活和实践,更要指导人民的生活实践。我们要结合“四位一体”工作要求,自觉用《民法典》化解居民生产生活中的矛盾性问题,在遇到小区中的高空抛物,居民想房屋价值“提前变现”,在消费中遇到的“套路贷”等问题时,以《民法典》作为我们工作的指南和依据,有的放矢,有理有据解决问题,提高辖区内依法治理的水平。

相信有在《民法典》作为“台柱子”的基础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必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为中华民族“复兴”这趟高速列车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县人大代表  韩方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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