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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0-10-22 访问量: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10月12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全县“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烟草局等地,通过实地察看、查阅台账、听取汇报等形式,详细了解了“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通过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县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执法人员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广大公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全县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一)机制健全,普法网络不断完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体系,纳入“法治沛县”建设的总体部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完善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体系,形成法治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吸纳法律专业人员组成法治宣传志愿队伍,配齐全县156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全县上下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

(二)服务中心,普法宣传形式多样。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法律八进”、集市大普法、法治游园、广场宣传等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讲座、考试等多种形式,做好新修正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七五”普法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疫情防控、“三城同创”、民法典等主题宣传活动紧密结合,组织开展“集市大普法”、“三下乡”、“普法超市”、“春季大普法”、“法治文艺巡回演出”、 “法润沛县• 德法同行”、“美好生活•德法相伴”、“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 “法润沛县•春风行动” “疫情防控•法治同行”等活动,接待群众咨询15万人次,受教育人数达70余万人。

(三)精准普法,普法实效显著提升。强化对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依托县委党校、行政学校,实施公务员学法学分和学法登记卡制度;强化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座谈会、观摩庭审、法治歌曲比赛、礼赞新中国70周年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征集活动、“送法进校园护航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等形式推进校园法治实践活动;强化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干部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解决纠纷、依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强化对农村居民法治宣传教育,修订梳理完善村居自治公约,开展基层组织带头人法治轮训和“农民工学法活动周” 活动,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四)建设阵地,法治文化丰富多彩。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农村增设法治学校、法律图书室、法治宣传橱窗和板报,在公共场所设置了法治宣传橱窗、普法宣传牌,建设法治文化公园、游园、广场、长廊,形成了覆盖全县的法治宣传阵地,为群众提供了方便学法场所和快捷的法律信息服务。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以小品、戏曲、相声、歌曲、话剧、三句半、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基层进行法治文艺巡回演出,传播普及法治文化。举办中小学生法治书画展,提高校园法治文化艺术的整体水平,寓教于乐,在全社会形成了崇尚法律的社会风尚。

二、存在的问题

(一)普法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普法的方式方法变化不大,新科技普法手段使用不足,不少部门和单位仍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在普法工作中“照本宣科”,法治宣传内容乏味、形式呆板,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

(二)法治志愿队伍作用发挥不够。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的作用发挥参差不齐,部分学校只注重升学率的提升,法治教育课堂安排不足,部分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忙于自身工作事务,活动开展较少,普法职能发挥不够。

(三)普法工作机制不够完善。普法工作缺乏联动机制,各部门各自为政,没有形式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工作合力。普法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和考核激励机制还未建立,导致普法工作“失之于软”,务虚而不务实。 

三、几点建议

(一)突出重点,迅速掀起民法典学习热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要把《民法典》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面向群众,深入基层,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学习宣传,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在全县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二)创新方式,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积极拓展普法新载体,开发新途径,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借助艺术感染把枯燥的法律条文演绎成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引起群众思想上和精神上的共鸣。在宣传模式上,要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等,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特别是《民法典》所蕴含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充分发挥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作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深入开展。

(三)抓住关键,提升重点群体普法实效。在普法对象上,要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青少年成长这一“关键时期”,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普法的关键,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坚持把青少年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设立青少年法治知识课程,完善法治教材体系,建立中小学法治课老师、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培训制度和考评制度,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格局。

(四)完善机制,推动普法工作有序高效。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对“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应作出明确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要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健全激励机制,推进“法治指数”等更加明确的普法考核标准和更加完善的实效评价制度,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县法宣办要加强沟通协调和工作指导,督促普法责任清单的落实。县政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阶段性检查和年度考核,确保“七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完美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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