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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徐州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0-10-26 访问量: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以徐兴常副主任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深入部分河道、建筑工地、居民小区、洗车场、餐饮店等处实地查看的方式,对《徐州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我县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条例》于2019年1月9日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一)编制完成《沛县城市排水专项规划》。依据城市总规,我县编制完成包括城区雨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建设、老城区雨污分流建设、新老城区易淹易涝整治、中水利用及海绵城市建设等内容的城市排水规划并经政府批准实施。目前已经完成的沛城污水处理厂增能技改、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以及正在实施的老城区雨污分流建设、易淹易涝整治等,均依照《排水规划》执行。

(二)严格执行排水建设方案审查。在项目建设初期进行方案审查时,县建筑艺术与环境咨询专家委员会对建设项目的排水设计方案进行审查,提出相关修改意见,严格要求新建阳台污水收集处理、地块的雨水收集利用等设施,并进行排水接入市政管网的审批,审查施工图纸及排水去向,严格落实雨污分流。项目建设期间,县相关单位不定期巡查排水建设工地,严禁施工工地泥浆水、灰浆水进入市政管网。

(三)持续推进雨污分流建设工作新城区市政道路建设自2007年起开始实施雨污分流,老城区市政道路改造自2013年起按照雨污分流工程实施改造。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道路排水设施均按照雨污分流规划建设分流排放设施,“十三五”期间已建成樊哙路、东风路、滨河北路、汉城中路、萧何路等工程,切实落实雨污分流建设工作,建成污水管网长度共计24540米,雨水管网长度共计42710米。

(四)不断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投资3000万元实施完成沛城污水处理厂增能技改,已增至55000吨/天处理能力;投资1.5亿元实施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规模3万吨/天,配套管网10公里。建制镇污水处理厂采取PPP模式由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改造运维、大屯矿区5座污水处理厂由江苏大屯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运维,努力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厂专业化运维全覆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宣传不到位。经了解,个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条例》知晓率不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条例》更是知之甚少。

二是城区道路排水不畅。城区主管网排水系统不通畅,每次大雨过后,不少街道都存有大量积水,严重影响群众出行,甚至造成不同程度的财产损失。城区改造时,排水主管网与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的支管网未能很好地对接,造成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排水困难。

三是小区排水管理较为混乱。小区业主自行改造排水管网、私改乱接问题比较严重,小区车库私改住房、住户直接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造成雨污混排,污染城区河道。小区门面餐饮店乱排、乱倒泔水现象较多,餐饮单位未设置油水分离设施,进入污水管网容易造成堵塞。老旧小区大多没有实施雨污水管道分流的建设,存在雨污水混排现象。

四是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缓慢。依据《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加快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建设势在必行。目前,我县急需提升农村排水与污水处理能力。

三、几点建议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将《条例》列入全县年度普法计划,开展普法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餐饮单位的活动,组织志愿者走村入户、发放宣传手册、为居民解答相关法律知识内容,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刊载《条例》全文,向广大居民阐释实施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的意义,让广大老百姓知晓《条例》,并在日常生活中关注《条例》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提升全民的守法意识和依法履职的自觉性。

二要完善配套制度。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任务较为繁重,需要政府的管理和引导。建议县政府要结合我县实际,着眼“十四五”发展,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抓紧制定与《条例》相配套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的领导责任、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以及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责任,加快实现排水与污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要开展专项治理。依据《条例》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整合水务、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生态环境、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执法资源,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形成整体合力。要加强监管,控源截污,针对住户在阳台私接洗衣机、混接雨水管网的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闭环;要开展餐饮业专项整治行动,强制餐饮单位设置、使用油水分离设施,确保水质达标后方可排入排水管网,严厉打击油水混排、直接倾倒于下水道的行为。

四要提升工作能力。人力、物力、财力得到保障是贯彻实施《条例》的必备条件。我县要加大投入力度,推动海绵城市建设,推进雨污分流工程,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要加强对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开发利用,尽快完成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控系统联网,并确保正常运行;要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综合执法,促使执法人员的能力不断升级;要建立完善奖惩机制,畅通举报途径,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推动《条例》在我县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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