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沛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1-01-16 访问量:
——2021年1月14日在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沛县人民法院院长 邓建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沛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县法院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和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政治建院、科技强院、文化兴院、从严治院”理念,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5210件,结案13838件,结收案比102.92%,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3.2%,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0.71%,居全市前列,“民事案件万人起诉率”为58.1,继续保持全市最低,诉源治理工作持续发力。共9个集体、37名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朱寨法庭荣立集体二等功,两名干警荣获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和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微电影《见证》被评为全国法院第七届金法槌百优微电影。
一、坚持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主动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是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重点,全力维护辖区安全稳定。积极履行维护社会安全的重大职责,共受理刑事案件899件,审结844件1029人。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审结毛金斗、曹忠岭、宋歌风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4件29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3人,判处追缴、退赔和财产刑4442万元;以“黑财清底”为重点,有效对接审判、执行阶段财产查控,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执行到位金额32万余元;深挖“打伞破网”线索,紧盯问题梳理案件信息,移送涉黑涉恶、“套路贷”、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线索84条;对涉黑涉恶案件审判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及时发送司法建议,助推社会治理和谐有序。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审结暴力犯罪案件42件46人,侵财犯罪案件255件310人,涉赌涉黄犯罪案件12件19人,犯罪案件数连续三年下降,社会治安平稳有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依法审结网络诈骗、销售假药和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43件,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和生活安全;深入开展禁毒斗争,审结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犯罪案件35件41人;严厉惩处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323件323人,有效遏制此类犯罪高发态势;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加强与县纪委监委、检察机关工作衔接,审结贪污犯罪案件4件4人;从严从快审结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7件7人,发布典型案例等21期,有力维护疫情期间全县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不断强化人权司法保护。落实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制度,91.5%以上刑事案件适用刑事速裁和简易程序,确保认罪认罚被告人在量刑上得到从宽;会同县司法局为72名被告人指派辩护律师,落实刑事普通程序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充分发挥刑罚的教育感化挽救功能,落实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回访帮教等制度,对134名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件11人。
二是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牵引,全力服务辖区经济发展。共受理民商事案件7667件,审结6891件。服务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审结买卖、租赁、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4273件,营造社会经济发展法治氛围;审结劳动人事争议类案件91件,促进企业依法用工;出台疫情防控形势下服务保障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的“解纷”八策,为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结合“法官进网格”开展“送法入企”活动,20余次走访企业、提供咨询,取得良好效果;依法审查江苏汉唐纺织服饰有限公司等17件破产清算案件,探索对破产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机制,提高资产变现率,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审理民间借贷、融资租赁、金融借款等金融纠纷案件2298件,引导和规范金融交易;严厉打击套取金融资金转贷行为,防止和遏制金融资本“脱实向虚”,切实服务实体经济;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运用实质化,向金融机构推行网上材料收转、电子送达等便捷服务,有效提升审执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大力简化商事案件诉讼程序,强化庭审功能,有效缩短涉金融案件审判周期;积极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做到立案及时、保全迅速、执行集中,共执结涉金融案件502件,执行到位标的2.6亿元,有效维护辖区金融安全。服务提升民生司法保障。审结教育、保险、医疗、住房等民生领域案件394件,切实维护民生权益;深化速裁机制作用,将2817件案件纳入速裁通道,平均审理天数缩短至42天,为群众提供快捷、便利、低成本的诉讼渠道;审结劳动合同、工伤赔偿等案件643件,调撤率41.6%,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稳定;积极开展“护薪”行动,快立快审快执欠薪纠纷案件284件,为劳动者追回“血汗钱”654万余元;深化家事审判改革,落实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机制,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类纠纷案件2431件,发布典型案例16期,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和谐法治环境;加强校园安全预防处置,审结涉校园纠纷案件9件,向相关部门发出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处理机制司法建议,共同提升未成年人校园安全保障。
三是以健全长效机制为保障,全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共受理执行案件6299件,执结5772件,执行到位金额8.4亿元。深化智慧执行建设。大力推进执行“854模式”迭代升级,对原有信息系统进行全面提档,实现模块化、集中化的管理模式;建立执行案件“中间库”,执行法官配备平板设备,通过在线审批、文书生成等功能,强化电子卷宗深度应用,实现无纸化办案;依托“执行办案平台”,安排专人定岗、定责、定时,对8类事务工作、5项技术服务、4项管理职责、37个流程节点实行集约化办理和可视化监管,打造执行事务“一张网”;充分发挥移动执行APP、网络司法拍卖与询价评估等信息化功能,实现案件移动办理和实时在线管理,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提供智慧支撑。全年共启动司法拍卖程序案件124件,成交标的物360件,成交额达3.6亿元;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开展集中清房、护航“六稳”“六保”等专项行动42次,出动干警308余人次,拘传被执行人167人,依法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286人,限制高消费3942人,移送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7件12人。强化规范执行举措。出台《执行案件标准化办案操作规程》,将执行启动、财产查控、案款发放、结案审查等办案流程逐条分解、规制步骤,以“执行词典”的标准化流程助推提质增效;深入推进办案模式改革,建立“大中心、小团队”运行模式,实现执行人力资源效用最大化;成立“一次有效执行团队”,集中办理小标的案件,做到简案快执,推行“资产集约化处置”机制,有效提升财产处置效率,实现繁案精执;依托“中间库”,对执行纸质卷宗实行集中管理,对案件办理过程中产生的卷宗材料,实行当天入库、当天扫描,有效避免卷宗管理混乱、材料遗失等情况,案件执结后,仅需网上发起指令,即可实现一键归档。优化联动执行格局。增强执行内动力,通过立审执统筹管理,形成全院一盘棋。积极引导当事人约定履行违约金,提高即时履行比例,减少案件进入执行,深化源头治理。通过制定“执转破”流程管理、评估拍卖等规范性意见,畅通执行财产处置衔接渠道。全面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充分运用微信、微博、抖音等自媒体平台功能,拓宽执行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强化执行外合力,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协作,完善共同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常态化工作机制。发挥辖区1100余名网格员人熟、地熟、情况熟优势,协助开展被执行人下落查找、执行和解、财产调查等工作,通过徐州法院天平执行查控网控制财产14658次、冻结存款4.2亿元。
二、坚持司法为民,切实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一是创新便民利民举措,大力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启用新诉讼服务与执行事务中心,共占地1400余平方米,分内外环岛、东西两部,包含立案服务、自助专区、法律援助、调裁中心等11个区域32项功能,实现立体化、智能化线上、线下服务;积极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整合包括集约送达、网上阅卷及交退费、材料收转等审判辅助工作,减少当事人诉累;实现诉讼服务中心、派出法庭诉讼服务站、社区审务工作站三级融合,诉讼服务中心对诉讼服务站进行可视化实时指挥;开通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积极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全天候立案,全年网上立案904件、跨域立案39件,形成多样化司法服务格局;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县法院全力迎战,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组织开展网上立案、远程提讯、线上调解、云上庭审等诉讼活动,确保审判工作“不停歇”。
二是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全面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强化诉调对接平台实体化运行,注重立案、分流、调解与审判环节协同,推广“专职调解员+审判团队”调裁无缝对接模式,即时调解、即时立案、即时开庭、即时判决、即时送达,实现一站式纠纷解决的“5G”速度;充分发挥诉讼服务指挥中心指导功能和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当中的作用,推进“网格+诉讼服务”长效机制建设,延伸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司法触角;建立集“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室+家事调解室+巡回法庭”等功能于一体的审务工作站,通过上旬走访、中旬调解、下旬开庭“三旬工作法”,全面参与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打造全市首家社区善治的龙固样本;建成地产纠纷、家事纠纷、劳资纠纷、金融纠纷、道交纠纷五个专门人民调解工作室,形成多元纠纷化解合力。2020年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4587件,案件平均审结用时32天,更好的满足了群众司法需求。
三是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持续深化阳光透明司法。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民法典》普及和实施工作,邀请各界群众进入法院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11次,提升公众法治意识;深入中小学组织普法宣传、模拟法庭活动6期,助力法治校园建设;开展巡回审判、普法进社区、村镇38次,充分发挥裁判价值引导功能;加强新媒体宣传阵地建设,推出亮点工作、典型案例685期,市级以上媒体发表稿件392篇,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讲好法院故事,弘扬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强制执行苹果4万斤”,被人民法院报微博、法制日报微信转发、江苏法制报学习强国号首推,“微信投票被骗财”“利用迷信骗老人”等案例,被江苏法制报、扬子晚报等连续刊登采用,有效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三、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夯实法院发展根基,着力打造素质过硬的法院队伍
一是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县委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以《简报》、专题报告等形式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重要事项、创新亮点;围绕“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主线,举办“优秀党员评选”、过“政治生日”等主题活动11期,开展微型党课、重温誓词、参观党性教育基地等系列活动29次,强化党性观念,传承党员初心,提升理想信念教育效果。
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铸牢干警廉洁自律防线,强化“两个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拉紧链条压实责任;强化思想教育,通过召开重要节点警示教育专题会议、干警违纪违法案件通报会等形式,教育引导干警筑牢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强化纪律作风,落实“三个规定”,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加大暗访督察频次,将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围绕强化能力和业绩导向,构建教、学、练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推行分级分类分层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培训、技能竞赛。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的各项专题培训21期460人次,举办人民陪审员、书记员、聘用人员培训班4期210人次,广泛开展法官论坛、案例研讨、庭审观摩等活动,切实提高干警业务能力。
四、坚持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促进司法权公正廉洁高效运行
自觉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依法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诉讼服务工作情况,10名员额法官全票满意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启用人大政法维稳代表履职基地,严格贯彻落实人大决议及常委会审议意见,强化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发挥代表、委员监督职责,邀请线上线下旁听庭审、视察工作、监督执行、征求意见33次310余人次;积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制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畅通民意沟通渠道,通过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全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905件。
过去一年,县法院所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各位代表及各界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各位代表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办案法官压力大,负荷重;二是多元解纷工作还需深化,专业化调解平台需进一步建立健全;三是干警政治素养、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少数法官的司法作风和纪律建设还要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提升工作水平。
2021年主要任务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深化之年。县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全面落实省、市、县委全会部署要求,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延伸审判职能,优化司法服务,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落实,为“强富美高”新沛县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发挥审判职能,推进平安建设。发挥司法审判的社会引领作用,把狠抓司法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放在首要位置,确保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树立向上向善社会导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强化大执行格局建设,切实解决执行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做好诉前调解和繁简分流工作,缓解审判压力,提升审执质效。
二是牢记司法为民,落实便民举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落实好全域立案诉讼服务制度,进一步推进“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工作,坚持依法审判工作与多元化解工作相结合,发挥好司法在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引导作用。
三是深化司法改革,提高司法公信。推进保障人民陪审员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权利。继续完善落实司法责任制,既要不断改进审判权运行机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办案要求,又要进一步健全司法改革过程中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法官办案的严格监督,防止司法懈怠和权力滥用。
四是提升干警素能,打造优良队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加强党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讲政治、转作风、强责任、抓落实”行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践行群众路线、提高司法能力,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县法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县委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县政协民主监督下,在上级法院指导、县政府与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锐意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砥砺前行,为谱写全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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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用语说明
1.“解纷”八策(见报告第3页第20行):即《沛县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意见》。
2.“854模式”迭代升级:(见报告第5页第7行)指在原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集中办理8类事务性工作、5类技术服务和4项管理职责的基础上,将信息化技术与执法办案工作深度融合,推行无纸化办案模式,实现执行体系和执行能力现代化,达到执行工作“流程标准化,事务集约化,监管可视化”。
3.执行案件“中间库”(见报告第5页第10行):执行案件“中间库”通过对案件扫描、上传、编目实现执行各环节的网上无缝对接,实现了对执行卷宗的集约化、规范化、数字化的管理。
4.“六稳”“六保”(见报告第5页第19行):“六稳”是指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六保”是指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5.执转破(见报告第6页第15行):针对执行案件中发现被执行人企业存在资不抵债等问题,我国于2015年创建了执行转破产制度,在征得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允许执行机构将案件移送破产审判机构进行破产审查。
6.跨域立案(见报告第7页第12行):是指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通过选择就近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徐州市外)提交立案申请,人民法院为其提供相应的立案登记诉讼服务。
7.诉前调解(见报告第8页第8行):诉前调解包括两种情形,一为不具有法院审理性质,一为具有法院审理性质,本文所指为第一种,即由在法院立案庭设立的人民调解工作室来调解。
8.全域立案(见报告第12页第3行):是指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在徐州辖区内通过选择就近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徐州辖区内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立案申请,人民法院为其提供相应的立案登记诉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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