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沛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1-10-25 访问量:
县政府: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所作的《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认真审议。为做好下步工作,会议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管理意识和责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国家全部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和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资保障。要提高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认识,克服“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思想,把资产的配置、使用管理作为单位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产权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资源,强化使用管理监督工作,做到管理使用机构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
二、妥善解决资产权属不清的遗留问题。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妥善解决的原则,抓紧对历史遗留问题深入调研,划清责任,分类处理,做到责任明确、处理恰当。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权属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彻底清查,弄清家底,做到实物清楚、数据准确、账实相符,在此基础上对产权进行全面确认登记。
三、进一步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按照国家新出台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及时修订完善相关规定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资产配置、处置、调剂、有偿使用的审批程序,进一步细化资产的配置标准、收入处置等管理办法,落实资产监管单位、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权利和责任。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衔接,严格按规定合理配置资产。建立资产调配统筹机制,加强闲置资产调配,盘活国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避免资产闲置浪费甚至流失。
四、加强国资管理队伍建设。强化自身建设,选配熟悉投资、财务、审计、法律、公司治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充实监管力量,提高监管专业化水平。组织开展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和资产管理人员培训,明确各行政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为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让资产专管员切实负起责任,盘活运作好单位国有资产,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率,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根据《沛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县政府在收到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2个月内,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方案送交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征求意见,3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