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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2-01-31 访问量:

——2022127日在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上

 

沛县人民法院代院长  李徐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7来,在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徐州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聚焦主业主责,持之以恒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78356件,审执结76084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49.56%50%2021年法官人均结案328.6件,比改革前的2016年增加了152.6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共受理刑事案件4099件,审结40195420人。决胜扫黑除恶攻坚战,审结曹某、甄某等涉黑涉恶案件850人,判处财产刑4442万元,移送案件线索84实现结案清零”“线索清零”“黑财清底。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审结职务犯罪案件4456人。高质量审结最高法院指定的苗某受贿专案,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严惩两抢一盗、寻衅滋事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8432610人。丰县李某某、网络推手王某某网络寻衅滋事案,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年、年并处罚金5万元,绝不让网络成为法外之地。审结徐某利用“99财富网络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252人,涉案标的7亿余元,守护群众钱袋子安全。审结陈某等18人销售病死牛肉案等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75193人,坚决守住菜篮子”“药瓶子安全红线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刑事普通程序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为306名被告人指派辩护律师,对484名被告人适用缓刑。

妥善化解民商纷争。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8953件,审结38146件。坚持能调尽调,调判并重50.46%的民商事纠纷以调解或撤诉的方式结案,最大限度促进案结事了。审结金融借款、融资租赁等金融纠纷案件9247件、标的43.21亿元,促进金融市场安全运行。审结民间借贷纠纷7725件,加强对借贷事实和证据的审查力度,强化对“职业放贷人”的风险管控,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注重衡平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和风险,妥善化解涉县域23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的616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服务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注重维护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审理“阳台坠亡诉请物业赔偿案”“电梯摔伤诉请商场赔偿案”,不让守法者为他人过错买单;审理“转让房产避债案”,不让恶意逃债者规避法律责任。通过个案发挥司法裁判在社会治理中的规则引领与价值导向作用。

完善执行长效机制。共受理执行案件30191件,执结30574件,执行到位标的30.12亿元党委领导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落实落地,县法院被确定为省“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建设示范法院”“854”模式迭代升级完善以网络查控系统为核心的执行查控模式基本实现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一网打尽”。完善以网络司法拍卖为核心的财产变现模式,拍卖标的物1511件,成交额6.47亿元,执行资产集约化处置机制获全省推广。完善以联合信用惩戒为核心的反规避执行模式,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7268例,26848名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完善以信息化管理系统为核心的执行管理模式,建成“执行事务中心”,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案实时监督。坚持顺应民意的执行导向,常态化开展“凌晨执行”“假日执行”,拘传、拘留2012人次追究拘执罪”33人。强化善意执行理念,对主动与申请人和解的865名被执行人,积极促成解除“限高”,给“诚实而不幸”的人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129家有再生产能力的企业,采取动态管控被执行人财产等手段,促使双方选“蓄水养鱼”的和解分期还款方式履行,郭某等六人劳动争议案入选江苏法院善意文明执行十大典型案例。

二、聚焦服务大局,有力有为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五年来,县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连接点和切入点,切实扛牢司法护航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担当。

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坚决扛起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成立由90名党员组成的法院“疫”先锋队,深入社区、乡镇参与联防联控。制定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解纷”八策助力30余家企业复工复产县人民医院买卖合同纠纷案等2篇案例入选江苏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典型案例选编。严格落实“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从重从快审结杜某报复防疫人员故意放火案等涉疫情犯罪案件1213人。主动排查化解涉疫情矛盾纠纷241件,对83家因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采取“活查封”或暂缓强制执行措施,向企业释放司法“温情”。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工作从“线下”移到“线上”,两年来开展网上开庭、调解等“线上”司法活动327次,实现立案“不打烊”,审理“云端见”,执行“不掉线”。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联动县地方金融监管局等14家相关单位,成立沛县金融调解中心,促进金融市场和谐健康发展。出台《县法“法惠纺企”工作方案》等多项工作意见,开展“送法入企”等活动,到72家企业走访调研180余人次,通过“点对点”司法服务为企业发展筑牢法治“防火墙”。严格审限管理,2021年案件平均审执天数76.4天,比2017年缩短25.3 天,12个月以上未结案降至7件,执法办案进入全面“加速期”。深化府院联动,推动“僵尸企业”平稳有序出清受理破产案件56件,对沛县汉之源商贸有限公司等33家企业宣告破产,涉及债权6.85亿元,盘活资产1.99亿元,释放土地9.12万㎡、厂房4.23万㎡。

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开展农商行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执结案件2402标的11亿严格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县法院帮扶的7个村贫困户如期脱贫,三名干警被授予沛县“最美脱贫攻坚先锋”称号。严惩涉土地、农资等侵害群众利益违法犯罪,吴某等13人生产、销售伪劣复合肥400余吨,分别被判处16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服务保障转型升级,妥善化解织染有限公司等关停企业的群体性纠纷,实现各方“共赢”。依托“法官进网格”,开展巡回审判、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活动210余次,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公开课”,实现矛盾化解和普法宣传同步进行。全省首个人民法“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202110月在大屯法庭揭牌成立。

三、聚焦司法为民,全力以赴满足多元司法需求

五年来,县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持续完善诉讼服务体系。围绕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开放型、集约型、高效型诉讼服务中心,集中整合1132项职能,让当事人到一个场所、在一个平台就能一站式办理全部诉讼事项。充分发挥微法院、“12368”热线、微保全等线上平台功能,全面推进网上送达、微信立案等“互联网+”电子诉讼服务。建成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中心5个,积极推进“全域诉服”机制改革,实现“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交叉并行。配置自助复印机、智能云柜等9类诉讼服务终端和2台诉讼服务机器人,6名导诉员流动开展一对一导诉服务办理线下诉讼指引10万余人次,确保来院群众业务办理精准高效。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质效评估中,县法院排名全市第一、全省前列。

深化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2021年通过“多元调解+速裁”机制结案5794件,超过60%的民商事纠纷在前端化解。突出“对接”“联动”,构建“法院+工商联”“法院+建协”行业调解平台,组建房地产、家事等五个纠纷调解工作室,诉前调解分流率114.32%,县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类型化纠纷诉调工作先进集体”。突出“智慧”“精准”,着力打造案件“分调裁审”有机衔接平台,健全诉非、调裁、繁简快速分流、分层递进、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突出“便民”“高效”,大屯法庭打造多元一体社区善治的“龙固样本”,特邀调解员朱自英被最高人民法院专题报道;朱寨法庭主导建立各单位协助送达、委托调解的联动调解“朱寨模式”;栖山法庭立足敬安镇审务工作站,以“访、调、巡”三旬工作法,打造就地解纷的“家门口法庭”

强化民生司法保障。持续开展“民薪工程”集中执行,为2242名务工人员追回欠薪3263万元。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6787件,57.3%的案件以和解的方式结案,尽可能让感情尚未破裂的夫妻重归于好,让孩子能够享受完整家庭的温暖。魏庙法庭在五段镇余庄村搭建“巡回法庭”公开审理赡养纠纷案件,通过释放个案力量有效指引基层治理。45名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普法进校园等活动52次,为8余名青少年送上“法治礼包”。关爱弱势群体,为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67.08万元,向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380人次、583.6万元,让司法关怀沁入人心。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公开院长工作手机号码,落实好院领导带班接访制度,接待群众来访433人次,处理来信1207件。

四、聚焦深化改革,卓而有效促进司法质效提升

五年来,县法院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准确把握人民法院改革的方向,坚持推动司法改革走深走实,努力实现审判提质增效。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沛县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改革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将85%以上的人力资源投入到审执一线,47名员额法官组成19个审判团队,构建起以员额法官为中心,各类人员分工协作、紧密配合的扁平化运行模式。进一步细化审判人员权责清单,强化“四类案件”监管,确保制约监督覆盖审判执行全流程、全领域。健全法官员额动态调整和交流退出机制,18名法官退额,14名年轻法官入额,实现能进能出、良性运行。坚持“入额必办案”,院庭长办结各类案件24065件,占结案总数的31.63%,院庭长多办案、办难案成为常态。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召开会议114次,集体“会诊”案件412件。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扎实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落实好法官职级晋升、择优选升制度。充分发挥三个1+N”速调速裁工作室功能,调裁无缝对接的“五即”模式持续提升办案质效,2021年速裁组3名法官审结案件2317件,人均结案772件,平均审理天数25.82推行“示范诉讼+集中调解”机制,解决一个,化解一片,大屯法庭通过示范调解一揽子化解3696户村民土地补偿纠纷。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召开庭前会议16次,以庭审实质化方式审理案件1023件。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采纳率从60%提升至96.6%,依法对1844名认罪认罚被告人从宽处理。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法》,让裁判更符合民意,147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3025件。配套推行内设机构改革,法院机关部门精简到10

持续深化阳光司法。召开新闻发布会19次,互联网实时直播案件庭审19329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文书40818篇,让公平正义经得起围观。法院公众号发布微信1055篇,拍摄微电影、微视频48个,抖音视频34期,播放量121万次,积极通过“微”形式传播法院声音、讲好法治故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监察、检察和社会各界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情况5次,40名员额法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开展代表、委员视察调研、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联络工作1370人次,寄送法院联络报刊1800余份。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16次,办理检察建议56件。

五、聚焦从严治院,蹄疾步稳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五年来,我们时刻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把握“严”“实”的总基调,持续强化法院队伍建设,培养干警干事创业精神,努力推进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旗帜鲜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举行微党课、重温誓词、参观党性教育基地等系列活动41次。坚持党建引领,全力打造“六联党建”法治先锋品牌和党群文化锤炼主阵地。县法院先后荣获县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徐州市基层党建示范点等称号。

从严从实抓牢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作风纪律深化年”等专项整治活动,作风纪律持续向好。坚持内外监督并重,开展案件评查75次,严控重点岗位、重点环节,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地落实。全力配合十四届县委第十五轮巡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坚决扛起教育整顿重大政治责任,坚持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融合推进,开展微廉课、主题党日等活动26次,明确8大类77项整治内容,运用从宽政策组织处理9人,3名离任干警受到党纪处分,扎实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推出7个为民办实事项目,教育整顿取得阶段性成效。

坚持不懈夯实司法基础建设。坚持实用导向,组织参加中国法学名家讲堂等各类业务培训2305000余人次。广泛开展书香课堂、案例研讨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提升干警履职能力和水平。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提速,围绕司法数据中台、智慧法院大脑、在线法院建设要求,深化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建设,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成全市第一家看守所标准化法庭,异址兴建大屯人民法庭,打造智慧法庭建设的“大屯样板”。

五年来,我们勇毅奋进,砥砺前行,共受到县级以上表彰302次。朱寨法庭荣获集体二等功,执行局、民一庭、刑庭以及19名干警被记三等功,家少庭获评“省巾帼文明岗”,院团委获评“省五四红旗团委”,朱寨、大屯、魏庙三个法庭先后获评“省优秀人民法庭”,26名干警荣获“省优秀先进工作者”“省爱岗敬业好青年”等省级以上荣誉。

回首五年的发展历程和奋进之路,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坚定信仰不动摇。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保持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定力不减。必须践行宗旨不停息。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扎实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必须接续奋斗不懈怠。争当起而行之的奋斗者,激扬敢为人先的锐气、朝气、志气,把苦干作为追求,把实干作为责任,锚定目标、感恩奋进。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县法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体干警持续奋斗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法院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向各位代表、委员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我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人民法庭的硬件建设亟需加强和改善。二是创新持续发力劲头不足,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亮点不多,整体工作与先进法院相比存在一定差距。三是多元解纷工作还需深化,“家门口式”诉讼服务品牌打造有待进一步推进。四是部分干警做群众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原动力不足,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欠缺、方法不多。对此,我们将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在今后工作中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2022年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开局起步期,是沛县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攻关突破期。县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围绕县委“五大战略”目标,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着眼群众对法院工作新要求新期待,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引领,坚持干字当头、问题导向、重点发力,推动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更高水平建设“审判强院”,为实现“两个争做”奋斗目标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省市县党代会精神的关键之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悟思想、践初心,以更高站位把牢政治方向。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践行“两个确立”的根本要求,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固本培元、引领方向。筑牢思想根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努力把新思想内化为认识问题的世界观和解决问题的方法论。守牢政治本色,把党建工作贯穿始终,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不断提升广大党员的党性修养。把牢思想阵地,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引领全体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更加自觉地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

二是保稳定、促发展,以更大作为服务保障大局。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推动扫黑除恶常治长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产业项目常态化开展法律“体检”,通过“治未病”保障高端纺织产业等特色主导产业健康发展。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保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妥善化解建设领域各类纠纷,更好满足居民生产生活需要,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强化微山湖地区司法协作,主动服务区域协同发展。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推进“法官进网格”走深走实,以“心中有责”推动更高水平平安沛县建设。

三是维民权、护民生,以更实举措维护公平正义。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依法严惩公共安全、民生保障等领域犯罪,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护,以“心中有民”守护公平正义。充分发挥司法裁判价值导向作用,旗帜鲜明为正义撑腰、为善举护航,用法律正义引导人民群众向上向善,用司法力量培树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妥善处理涉承包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三块地”纠纷,激活农村资产综合效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优质高效审理涉产品制造、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领域的民事纠纷,精准保障强村富民乡村振兴。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深化“法校”合作,妥善化解涉校园案件,服务保障“教育兴县”战略。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确保“3+1”核心指标高标准运行。大力推进信访案件实质性化解,落实“接访即办”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推动朱寨、栖山、魏庙三个人民法庭新址重建,做优做强大屯法庭“品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司法便民“桥头堡”作用。

四是挖潜能、激活力,以更强力度深化改革创新。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实效,努力让百姓“走进一个门,事务一站清”。大力推进在线解纷和智慧诉服现代化转型,让更多矛盾纠纷在诉前化解、网上化解。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对审判权力的制约监督,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健全人民陪审员履职管理和保障机制,有效提升人民陪审员参与度。加强法官团队建设,探索优化绩效考核,坚定不移通过深化改革来破解前进中的难题。严格审判管理,持续提升审执质效指标。正义不容挑战,法治必将前行!依法打击侵犯法官权益、扰乱法庭秩序、妨害司法安全等严重扰乱司法秩序的违法行为,为法官依法履职“撑腰鼓劲”。

五是提素质、优作风,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队伍。全面强化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示范带头作用,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做好“当下治”与“长久立”结合文章。认真落实市纪委出台的“十二条禁令”要求,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坚持从严治院与从优待警相结合,使队伍始终保持蓬勃朝气、盎然锐气、浩然正气。坚持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打造一支深受人民群众由衷信赖的法官队伍。进一步抓实法院文化建设,以“心中有为”厚植人文素养,让文化“软实力”成为推动审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硬力量”。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诉讼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审判活动在受监督和约束环境下有序开展。健全代表、委员沟通联络机制,畅通民意沟通渠道。依托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功能,全面拓展司法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以深化公开强化监督。

各位代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征程已经开启,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县法院将牢记党和人民嘱托,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坚决扛起“当好排头、走在前列”重大使命,奋力夺取“两个争做”的新进步,用各项工作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1:

相关用语说明

 

1.“854”模式迭代升级:指在原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集中办理8类事务性工作、5类技术服务和4项管理职责的基础上,将信息化技术与执法办案工作深度融合,推行无纸化办案模式,实现执行体系和执行能力现代化,达到执行工作“流程标准化,事务集约化,监管可视化”。

2.执行资产集约化处置机制即在执行局推行简案快执、繁案精执,将有财产的执行案件集中到专门执行团队统筹办理,便于规范、快速处置财产,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

3.“执行事务中心即安排专人定岗、定责、定时,对8类事务工作、5项技术服务、4项管理职责、37个流程节点实行集约化办理和可视化监管。

4.“六稳”“六保“六稳”是指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六保”是指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5.“解纷八策即《沛县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意见》。

6.全域诉服机制改革即强化诉讼服务集约集成,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全域诉服”窗口,不再区分受理案件类型,实行一个窗口办理诉讼立案等事项,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可以在徐州辖区内任何一家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全域诉服窗口,办理由本市范围内其他法院办理的立案登记、信息查询、卷宗查阅等诉讼服务,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提升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能力和水平。 

7.龙固样本沛县法院联合龙固镇政府建立了全市第一家集“网格+警格+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室+审务工作站+24小时自助服务+巡回审判”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社区多元解纷中心。

8.三旬工作法即每月上旬开展案件走访、中旬开展集中调解、下旬依法开庭审理。

9.“四类案件: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一)重大、疑难、复杂、敏感的;(二)涉及群体性纠纷或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三)与本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的类案裁判可能发生冲突的;(四)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

10.“五即模式即创建专职调解员+审判团队模式,案件从立案到分流、调解、速裁均由该速裁团队负责,做到即时调解、即时立案、即时开庭、即时判决、即时送达五个即时。

 

附件2:

相关案例说明

 

1.苗某受贿专案被告人苗某,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物业管理公司原副经理。2000年至20177月,被告人苗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或非法收受他人送予的现金或回扣款208757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2003年以来,被告人苗某利用担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孟某(另案处理)专职司机的便利,利用孟某职务影响力,索要或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1004821元,其行为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最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

2.丰县李某某、网络推手王某某网络寻衅滋事案被告人李某某因其女儿梁某某(女,10周岁)在排队离校期间,被同学碰到左眼受伤一事,在明知梁某某左眼视力未失明且能够矫正的情况下,向王某某支付报酬7.2万元后,通过在李某某个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王某某杜撰的题为《这封信发出时,我和丈夫准备离开这个世界了...》《徐州丰县闹访者李某某的声明》《李某某被罗某暴打的证据,教育局丁某阻扰女儿做鉴定的证据》等虚假文章,公开质疑丰县人民政府发布的情况通报,预谋通过网络制造影响,引起社会舆论关注,谋取不法利益。该舆情有5条相关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榜单,境内外相关信息共计17万余条,先后有25家媒体40余名记者来徐采访,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

而王某某除帮助李某某在网上发布虚假文章外,在20195月,王某某收受雇主彭某12万元后,根据彭某提供的虚假材料编写《实名举报山东厅级干部生活淫乱,银行资产损失近30亿元》等文章,并在多个平台发布,造成大量网络媒体转载报道,引发网民大量点击、转发及负面评论,点击量超过千万次,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20197月,王某某收受胡某转账3000元后,根据罗某某、胡某收集、制作的大量虚假文字、图片、录音等材料,编辑标题为《张家界村干部要在扫黑除恶行动后弄死实名举报人,求求社会帮帮我们家》的虚假文章并发布,文章访问量达10万次以上,随后新浪微博、人民网、澎湃新闻、今日头条等各网络新闻媒体先后进行转发报道,相关视频播放量达数百万次引发网络媒体和网民对本地区危房改造等扶贫政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形式、社会治安状况、基层干群关系、烈士家属待遇、党委政府形象的广泛质疑,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李某某、王某某两人编造散布虚假信息,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年并处罚金5万元。

3.徐某利用“99财富网络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412月,被告人徐某以他人名义在沛县注册成立A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并随后以公司创建“99财富网络投资平台,向社会公众提供金融借款中介服务。经营期间,徐某利用其实际控制的B经济信息有限公司,在99财富平台发布虚假借款标的、借款人等借款信息,以支付高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C网络支付有限公司吸收投资资金。后经审计,B公司共收到投资人投标数额331840653.5元,已归还184300642.5元,尚未归还147540011元。被告人徐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通过网络非法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吸收公共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

4.陈某等18人销售病死牛肉案20168月至20179月,陈某、司某夫妇因销售境外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产品,先后被睢宁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487500元罚款,并将其用于保存境外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产品的冷库予以查封。20179月至20182月期间,陈某、司某不仅私自将查封的境外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销售,还继续从林某、张某等人处购进未经检验检疫的巴西、印度牛肉和牛肚等副产品,合计价值53239578元,并销售给睢宁县及周边县区的商贩韩某、李80余人。

陈某等18人,明知是境外未经检验检疫、死因不明的肉类仍予以销售,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最终,分别被判处六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罚,并处以相应罚金。

5.阳台坠亡诉请物业赔偿案202012月,张某在沛县安国镇某小区自家房屋内打扫阳台卫生时,不慎从阳台跌落至楼下当场死亡。张某四位近亲属以该小区物业禁止业主封闭阳台为由要求该物业赔偿。

沛县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得到涉案房屋后作为业主与小区物业签署的《业主上房须知》中对封闭阳台的约定并未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综合考虑小区环境及小区全体业主利益后的限制性规定,该条款并未排除张某封闭阳台的权利,且张某对该内容同意并签名捺印。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打扫卫生时未能尽到谨慎注意义务,造成自身坠楼身亡,该后果与小区物业禁止封闭阳台的行为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驳回了张某四位近亲属的诉讼请求。

6.电梯摔伤诉请商场赔偿案陈某在某商场购物时乘坐电梯,因站在前方的两人突然摔倒,致使陈某摔倒后受伤,商场工作人员上前救助后送至县人民医院救治,诊断为:左外踝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后因赔偿事宜双方协商未果,陈某遂提起诉讼。沛县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虽称其受伤系商场电梯骤停所致,但未提供证据证明。且根据现场监控视频显示,系陈某前方两人依靠自动扶梯未站稳,陈某欲扶时被前方两人压倒左外踝受伤。某商场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且事发后已为陈某垫付医疗费1763.4元。综上,本起事故某商场并无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故驳回了陈某的诉讼请求。

7.转让房产避债案原告周某与被告石某、第三人师某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法院查明,石某于2018年向祖某借款10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同意以石某名下的位于某小区房产作抵押。20194月,石某与其前儿媳师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将其名下房屋过户至师某名下。20196月,祖某将债权转让到周某名下。沛县法院审理后认为,石某与师某系前公公与儿媳关系,两人在师某与石某儿子办理离婚手续的第三天便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这不符合常理,且两人均未能提供支付房款的证据。在第三人师某未能证明其不知道石某处分财产行为有害于债权人权益的情况下,应推定第三人知道前述情形。同时,石某的转让行为,导致周某无法在该房产的价值范围内即时受偿,石某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减少自己财产后仍有清偿涉案债务的能力。故周某行使撤销权,要求撤销被告石某转让房屋的行为,合法有据,沛县法院予以支持。

8.郭某等六人劳动争议案郭某等六人与徐州某禽业食品公司劳动争议纠纷共计六案,沛县法院判决该公司偿还拖欠郭某等六人工资款合计167603元。执行过程中,沛县法院查封该食品公司房产,后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评估拍卖该房产。经查,该查封房产系食品公司唯一经营场所,且食品公司正着手修缮机械设备、厂房,为尽快复工复产做准备,如直接处置该房产,将导致食品公司复产无望。

沛县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考量和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执行和解,经多次组织协调,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为被执行企业复工复产创造了条件。和解协议达成后,沛县法院积极监督被执行公司生产恢复等情况,保障被执行人企业复工复产后主动履行,最终郭某等六人的工资全部兑现。

9.县人民医院买卖合同纠纷案202028日,沛县法院收到县人民医院起诉江苏Y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公司)的网上立案申请,要求Y公司维修空调过滤网故障或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维修费用56000元。沛县法院经及时与县人民医院电话联系,进一步了解了原告诉求和案件基本情况:2018年,县人民医院就部分楼房净化空调箱等供应安装服务对外招标,并确定Y公司为中标单位并与之签订合同。Y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了供货并安装设备。2019年下半年,县人民医院启用设备后,发现空调主机运行不畅,不能达到使用效果,后经检查确认为过滤网故障。后县人民医院多次联系Y公司,故障仍未得到解决,遂向沛县法院提交立案申请,希望借此促使Y公司尽快维修空调设备,使其恢复正常运行。

空调过滤网故障不仅严重影响空调使用效果,更可能会因灰尘过滤不净引发医护人员和病患肺部感染等病症。原告起诉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对医院来说,时间就是健康,就是生命。为尽快妥善化解纠纷,沛县法院迅速启动涉疫工作审执绿色服务通道,多次与被告电话沟通,释法析理,阐述利害。后沛县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微信进行在线视频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212日,Y公司安排的员工即完成沛县A医院内33台空调246张滤网的专业清洗,保证了空调正常运转。县人民医院随即撤回了对Y公司的诉讼立案申请。

10.妥善安置湖北籍被执行人案湖北人刘某系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被执行人。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自20179月起,刘某先后向朋友朱某(徐州沛县人)借款30万元,经多次催要无果后,朱某向沛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达成和解并出具调解书。因刘某未履行,朱某即向沛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因被执行人刘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沛县法院遂在被执行人刘某经过沛县期间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刘某的拘留时限于2020212日即期满,然而随着新冠疫情的爆发,各地区特别是刘某的住所地湖北境内均采取了封闭式管理措施。无论如何制定返程路线,刘某拘留期满后若想回家,路途势必困难重重。

为切实减少疫情防控期间的人员流动,有效防护刘某的身体健康,沛县法院向刘某详细解释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管控政策要求,积极劝导其同意暂时驻留沛县等待疫情结束。同时,在与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公安机关多次沟通协商后,县法院没有采取将被执行人送至隔离区的简单做法,而是安排刘某担任防疫志愿者,参与拘留所志愿服务,并对其食宿等方面进行妥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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