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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2-07-20 访问量:

沛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按照全国和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切实加强领导,周密谋划部署,严格工作程序,推动贯彻实施,于7月中旬对《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检查前,县人大组织检查组全体成员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集中学习讨论了环境保护法内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各部门对照条款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短板不足,深入分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努力方向。执法检查组采取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对《环境保护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普及、法律责任落实、环境污染防治、环境执法监管及实际工作成效等情况,检查组针对执法中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施取得的主要成效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天蓝、地绿、水清”美丽沛县生态建设目标定位,在落实环保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认真贯彻环保法等法律法规,做了大量工作,环保工作机制逐步健全,环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积极进展,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全县高质量发展的动能持续提升。先后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国家绿色矿业示范区、省生态园林城市,2021年安国湖国家湿地公园顺利通过验收。检查组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表示充分肯定。

(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形成生态环境齐抓共管强大合力

一是主动扛起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全省率先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县委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全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和沛县亲清学堂重要学习内容,作为新任科级干部任前考试、七一县内干部考学的第一主题。县人大、县政协建立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例行视察、会商会办机制。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综合改革基层探索,先后出台了《沛县美丽河道三年行动方案》、《沛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202011月,倡导建立了环微山湖27县(市、区)协同发展机制,并签署了包括环境协同保护在内的一揽子协议。与微山县联合推出边界治水五联机制,开展联合专项整治14次,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难题,入选全国河湖长制典型案例。

二是建立责任倒逼落实机制。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要求,压紧压实镇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每年年初召开专题会议,以责任状形式向各地、各部门下达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大气、水和土壤污染治理的量化指标、总量减排指标及重点工程项目,确保责任压力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持续加大生态环境考核指标权重,自2022年度起,将生态环境保护类指标列为县对镇街考核的第一指标,分值提升至8分,高于省对市、市对县考核分值。

三是深入开展法律学习宣传普及。将生态环境普法工作纳入沛县八五普法规划,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普法工作责任。建立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强化法治意识,将法制学习作为县政府常务会的重要内容之一。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学习教育作为普法教育的重点内容,组织机关干部进行《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考试。开展生态宣传五进活动,大力宣讲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全民的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充分利用政府网站、融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开设专题专栏,集中展示环保工作成果,让生态文明思想入脑入心、家喻户晓。

(二)坚持源头治理、深度治理,推动环境质量本质提升

一是坚定不移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坚持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并重、优化布局与提升层次并举、去过剩产能与添优质增量并进,全力推动产业结构、企业结构、能源结构加速优化,努力走出一条大力压减碳排放、全面转向高质量的发展之路。以产业大改造转型突围,大力推行传统产业提升”“老旧企业整治行动,真正提高产业含绿量和企业含金量。以绿电大发展高歌猛进,积极抢抓双碳发展机遇,以创建国家光伏产业基地为引领,全力支持大屯煤电、华润集团等企业转型升级和新项目布局,加快拉长壮大光伏、氢能两条产业链,推动沛县从传统能源重镇向新能源基地华丽转型。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出台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减量替代等工作方案,重点从严控项目准入、分解能耗指标、整治散乱污企业、推进新能源项目、考核评价等5个方面,建立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机制。全县三次产业占比由2015年的14.8:44.3:40.9调整为2021年的13.3:42.2:44.5,产业层次逐年提高。

二是有序实施生态保护重点工程。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以开展美丽沛县建设为引领,研究出台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打造生态沛城、沿微山湖百里生态旅游走廊、沿大沙河百里绿色农业走廊一城两廊生态体系。围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优化编制了《沛县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加快推动总占地2.05万亩的龙固镇三里等7个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通过土地复垦、生态修复、浅水种植养殖等模式,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和土地整理,被评为全国湿地保护示范县。碧水绕城工程有序推进,一廊一河六路九园绿化工程加快实施,滨河公园、汉城北路游园等8个城市绿点加速形成,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08平方米。

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大气污染防治翻身仗。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夏季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四大行业布局优化和转型升级、化工行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任务全面完成,徐州金虹钢铁有限公司完成烟气处理技改、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天安化工、观茂焦化完成重组整合及干熄焦技改;热电行业按照上大压小要求,关停1035.4万千瓦燃煤机组,大屯煤电集团有限公司235万千瓦热电机组建成投产,保留燃煤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累计排查散乱污企业1185家,关闭取缔698家,487家停产整治企业全部落实整改。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面实现清洁能源替代或淘汰,4蒸吨/小时以上生物质锅炉全部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施。铸造企业转型升级整治取得预期成效,全县125家铸造企业关停退出65家,提档升级60家。164家涉VOCs塑编集群整治全部完成并开展了整治工作回头看。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沛县城区优良天数由2017年的240天增加到2021年的290天,增加20.8%PM2.5浓度由2017年的48微克每立方米下降到2021年的42微克每立方米,降低12.5%。其中2021PM2.5浓度改善幅度全省第一,优良天数比率改善幅度全省第二。打好水污染防治持久战。开展碧水清源”“Ⅲ”专项行动,完成首次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推进建设3个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500吨以上污水处理厂实现全面联网。沛沿河水环境整治一期工程全部完工,河流生态效益初步显现。3万吨/日的新城区污水处理厂、1万吨/日的沛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13个镇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全部完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走在全市前列,368个涉农行政村、沿湖及国省考断面周边203个自然村农村污水治理实现全覆盖。围绕南四湖水环境整治,实施小流域综合整治、劣质支流水体治理、水环境整治集中攻坚、断面支流治理以及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对重点整治的19条支流,制定一河一策整治方案,摸排960个问题,形成重点问题清单,逐项销号整改。针对直接影响国省考断面的9条重点河道,我县投入专项资金约5000万元,重点对大屯港河、姚楼河一号沟和零号沟、沛龙公路沟、王桥河实施生态清淤、排污口封堵、排水口门整治、岸线治理等工程,同步推进沿岸污水纳入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有效削减内源污染,真正解决断面水质稳定达标问题。今年,充分利用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全面实施五段河、韩坝河、挖工庄河、鹿口河等9个河湖生态修复与整治工程,获得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1.45亿元,完成龙固、杨屯1861万多亩鱼塘退养工作。大力实施城区雨污管网改造和黑臭水体治理,2021年对新城区155公里雨污管网进行全面清淤疏通,完成雨污管网错位点整改40处,集中解决了雨污管网错接混接问题;对老城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新建雨水管涵3.1公里,铺设雨污管网15公里。同时对城区周边的正阳沟、佀楼河、老沛龙公路沟、石灰窑大沟等主干河道实施集中清淤整治、岸线修复,真正解决城区黑臭水体问题。今年,县政府组织编制了《沛县城镇污水处理运行效能提升攻坚工作方案》,计划对城市建成区和13个镇区分9个达标区,大力实施市政管网、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及小散乱排水户排水整治等工程。目前先期启动的老城区西南片区锦绣家园已经完成工程建设,大屯片区北京路、江苏路雨污水管网已经铺设完成,魏庙镇镇区已经完成50%的工程量。打好净土保卫战。116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地块信息采集及14家高关注地块的重点行业企业地块调查工作全部完成。固危废处置能力不断增强,沛县环保科技示范中心危废处置项目、中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徐州国新生物质能源餐厨垃圾、畜禽粪便、环卫粪便处置项目、光大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关闭徐州广发橡塑、徐州崇德化工、徐州中通化工等29家化工企业。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和转运体系,人居环境整治五网协同市场化运行体系全力推进,垃圾分类处置六化模式获住建部专刊推介,入选国家乡村建设评价样本县。徐州国新生物质项目纳入全省第一批绿岛建设试点。

四是坚持立行立改、彻底到位,坚决完成督察整改任务。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分别交办我县711件、69件环境信访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今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我县1111件,目前已办结9件,阶段性办结2件。针对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的4大类15项突出问题,通过自查自纠、对标对表、聚焦细化等方式,研究制定《沛县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分解形成问题清单53项,目前已完成整改32项,按节点推进21项。移交的6项责任追究问题,均已从严拿出问责处理意见。

五是坚持疏堵结合、严格执法,构建闭环管理监管体系。研究出台《沛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推行六定五全(定区域、定机构、定人员、定职责、定目标、定任务,全方位、全对象、全过程、全事项、全环节)管理模式,在县、镇、村逐级配备监管力量。建立完善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2018年以来,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76起,处罚金额2850.8万元,实施查封扣押253件、行政拘留15件、限产停产12件,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7件。

二、实施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是能源经济结构仍然较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水平仍待提升沛县作为煤炭能源基地,虽然不断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高技术、高效益、低污染产业,但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没有根本转变。沛县规模以上工业中,重工业和轻工业产值占比6535,高能耗行业占规上工业能耗超过80%,能耗双控的形势仍十分严峻,两高项目管理尚存在薄弱环节。

二是环境改善压力仍然较大。一方面,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由于产业结构偏重,大气呈现煤烟型污染特点,特别是电力、钢铁、焦化等行业排放对大气污染影响较大,部分燃煤电厂等高架源自主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个别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措施缺失、道路保洁不精细、餐饮油烟治理存在反弹、臭氧管控不精准、机动车尾气污染严重,站点周边微环境整治不彻底,涉VOC企业污染治理水平普遍偏低,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压力巨大。另一方面,水环境质量仍有提升空间。县地处苏鲁两省交界,位于淮河流域、沂沭泗水系下游,南水北调东线输水干线穿境而过,入湖河道支流的综合治理任务重、难度大。10条入湖河道、19条支流水质不能稳定达标,城区及乡镇黑臭水体尚未完全消除,涉氟企业氟化物深度治理工程尚未完成,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农田退水生态拦截工程等生态治理水平普遍偏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污水收集最后一公里重视不够,雨污混流问题仍然存在,部分镇级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偏低,雨污管网工程建设相对滞后,错接漏接问题较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体运营水平偏低。

三是环保配套制度仍需完善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仍存在职能交叉现阶段虽然有环境保护法的支撑,但环境保护法毕竟是环境保护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对经济发展、城市管理、污染防治等方方面面的环境保护工作无法做到细致划分。

四是群众环保意识仍需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仍需强化近年来,随着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的实施,群众对环境保护的概念和意识逐年加强,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逐年浓厚。但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仍然不足,从近年的信访举报可以看出,有时群众会将非环境类的问题当做环境类的问题进行反应,有时会将环境信访问题的处置部门弄混。

三、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从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的重要意义,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坚决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二要聚焦重点任务。政府各部门要对照环保法条款,聚焦生态文明建设任务落实和关键指标提升,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作战图”,狠抓关键环节,落实有效措施,补齐短板弱项,久久为功、善作善成,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要强化工作导向。强化问题导向抓重点,压紧压实责任,落实整改任务,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强化目标导向抓推进,注重系统治理,细化工作措施,守住污染排放控制底线;强化效果导向抓监管,加强督导检查,注重协调配合,发挥实际效应。

四要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落实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完善环环紧扣、人人压担、层层传导的体制机制,加强联动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同时,要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管好用好现有环保工程设施,最大化释放生态和社会效益。

五要持续跟踪问效,县人大将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工作交办、听取汇报、专项督查和满意度测评等环节贯穿始终,综合采取线上线下监督方式,全力推动环保法律法规执行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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