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关于实施《徐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2-08-25 访问量:
沛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为全面了解掌握《徐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沛县的贯彻实施情况,8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伟率领执法检查组开展了实地检查。检查前,检查组成员和有关职能部门单位负责人系统学习领会了《条例》内容,并围绕《条例》的贯彻实施、职责履行和工作落实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检查组采取现场察看、走访询问、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重点对《条例》的学习宣传普及、相关部门单位、各镇街依法履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落实、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建设运行、新改扩建配套设施项目建设等情况,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广泛征求各层面对贯彻落实、修改和完善《条例》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开展情况
自2020年10月《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沛县县委、县政府统一思想认识,积极认真贯彻执行《条例》,通过扩大学习宣传、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保障资金、加大设施投入、严格督导检查等有效措施,围绕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逐步形成独具沛县特色的“六化模式”新路径,创新完善农村“五网协同”市场化运行体系,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标准化、运行管理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在全市乃至全省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行先试经验做法,得到了国家、省、市领导的认可和赞誉,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先后作了报导宣传。
(一)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近年来,沛县以国家首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试点”为引领,突出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创新,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以“简易化分类、长效化管理、实用化建设、生态化处置、资源化利用、经济化运营”为主要特征的“六化模式”,创新农村“五网协同”市场化运行体系,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率逐步提高到100%,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同时也有利于提升了全县乡村振兴的实绩实效。
“三次分”确保精准分类。一是农户“初分”。农户将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两类,分别投放于门前绿色、黑色垃圾桶内,已累计配备31.5万余组垃圾桶。二是垃圾分类收集员“再分”。垃圾分类收集员上门收集垃圾,纠正分类错误,并对正确投放的农户给予积分奖励。同时,利用村中设置的垃圾分类红黑榜公布每户垃圾分类信息。三是分拣员“筛分”。对于进入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分类处置设施的垃圾,分拣员通过手工分拣进行再次筛分。通过三次分类,从源头减少输送至终端处理设施的垃圾量。据初步统计,沛县最终需要由县城垃圾焚烧厂处理的垃圾仅占农村生活垃圾总量的50%左右,大幅降低了运输成本。
“三模式”就近生态处理。按照厨余垃圾就地就近处理目标,以“服务半径3公里、辐射3—4个行政村、覆盖10000人”为标准,建设小型化、分散化的生态化厨余垃圾阳光堆肥房39处、厌氧发酵池77处、干式厌氧发酵装备1处,服务能力基本实现全县368个行政村全覆盖。一是好氧“阳光堆肥房”处理模式。适用于“一村一建”或“多村合建”,在村庄周边闲置土地建设阳光堆肥房,对厨余垃圾进行好氧堆肥,通过添加高效微生物菌剂加速发酵,发酵周期两三个月左右。二是厌氧发酵池处理模式。适用于“一村一建”,采用地下湿式双池循环发酵,日处理能力1吨,可对厕所粪污、畜禽粪便、易腐烂农业生产废弃物协同处理。三是干式厌氧发酵模式。适宜在城镇地区建设,日处理能力20-50吨/天,设施化、机械化水平较高,可产生高甲烷含量沼气。通过对厨余垃圾就近处理,约30%的农村生活垃圾可不出村处理,每年产生有机肥近1万吨。
“三环节”杜绝混运混处。沛县健全收运处置体系,按照不同垃圾、不同车辆、不同去向原则,实行分类运输和处理。一是分类收集。根据村庄规模及居住密度,各镇(场)街道负责在每个自然村建设2—4处集中收集点,每个收集点均设有公示牌告知收集时间,推行定时定点收集,将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入专用垃圾桶。二是分类中转。将可回收物运送至各镇(场)街道建设的可回收物和大件垃圾分拣中心进行分拣和打包;将有害垃圾运送至有害垃圾暂存点进行分拣;坚持日产日清,将其他垃圾送至镇级其他垃圾中转站存放。探索建设了5处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暂存中转于一体的镇级环卫中心,统筹衔接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三是分类处置。厨余垃圾就地就近生态化处理;可回收物送往再生资源企业进行回收利用;有害垃圾约存满1吨后,集中运送至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他垃圾送至县级焚烧发电厂无害化处置,确保每类垃圾分出后均有妥善的处理。
“三制度”推行市场化运行。督促各镇(场)街道落实属地责任,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具备专业资质、实力较为雄厚的市场化公司,承担本镇(场)街道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运处置设施运行维护,实现有人、有钱、有制度。一是人员管护制度。由市场化公司建立一支管养队伍,统一负责本辖区内保洁、资源回收、厨余垃圾处置、设施维护等,垃圾分类车、压缩转运车、可回收物转运车、清扫保洁车统一调配。二是资金筹集制度。采取“3个1块钱”模式筹集经费,村民每人每月交纳1块钱,县镇两级财政按每人每月1块钱进行分别配套,共筹集3600万元。在此基础上,全县每年县镇两级财政兜底4400万元。县镇两级每年投入8000万元,按照户籍人口每人每年80元的标准支付市场化公司运行经费。三是监督考核制度。建立县对镇、镇对市场化公司、市场化公司对保洁员三级监督考核机制。县城管局通过明查暗访、视频监控,采取月度考核方式,对各镇(场)街道开展督查考核,抽查现场或数字化信息平台发现的问题,当天通报到各镇(场)街道,倒逼整改。县财政依据考核结果兑现奖补资金,县政府将考核结果纳入县对镇(场)街道工作重点目标考核实绩。各镇(场)街道对市场化公司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结果与公司绩效拨付挂钩。市场化公司实施绩效考核,对工作差的人员批评、纠正,多次考核成绩不佳的,罚部分绩效工资。
“三机制”带动群众共建共治共享。发挥政府引导和党建引领作用,积极构建政府、村集体、村民、企业“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一是共建机制。县镇两级政府负责农村生活收运处置体系的规划、建设,村集体负责提供设施建设用地,企业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的配置,村民做好房前屋后清洁、分类投放垃圾、缴纳部分保洁费。二是共治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建引领作用,建立垃圾分类党员包户机制,明确每名党员包挂到具体农户;将垃圾治理纳入村规民约,定期对村民宣传培训,组织村民参加村庄环境、垃圾分类现场评比,提高村民知晓率和参与率。三是共享机制。设立便民服务中心,提供垃圾分类积分兑换、可回收物收购等服务。将厨余垃圾的发酵产物沼渣、沼液、沼气免费供周边农民使用,让农民群众更好地分享垃圾分类成果。
(二)扎实做好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闭环工作
按照省市小区垃圾分类工作要求,沛县173个小区在全市率先开展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四分类工作,通过组织管理、资金保障、宣传引导、设施配置、收运处理等方面,其中城市花园、侨城小区、颐园小区、卢卡庄园等19个小区已达到省级垃圾分类达标小区的标准,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位列全省第一等次。2022年沛县继续深入开展14个省级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工作,力争省级验收继续保持第一等次。
一是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培养居民好习惯。为引导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树立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理念,在小区全面实施垃圾分类“撤桶并点”定点定时收运模式,将分散的、多余的垃圾桶全部撤除,合理建设垃圾分类收集房,引导小区居民按照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四分类方法对垃圾进行分类,引导居民每天早上6:30到8:30、晚上6:00到8:00进行投放,实现精准投放、集中管理、规范处置。目前,已基本完成“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收运模式的小区153个,建设垃圾分类定点收集房105座,建设垃圾分类收集亭120处。
二是宣传先行凝聚合力,打好垃圾分类持久战。首先,组建讲师队伍。为保证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落地见效,各街道专门挑选了以教师、环卫人员和政府工作人员为组成的24人讲师团队,作为垃圾分类的讲师,在小区广场等公共场宣讲,向居民普及《徐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成立讲师团以来共计开展各类宣讲350余场次,受宣传人数达到25.6余万人次。其次,扩大宣传阵地。开展垃圾分类“进家庭、进学校、进小区、进机关、进公共场所”五进宣传活动。根据不同场所、不同对象,印发了倡议书、分类指南、宣传彩页、指导手册等多种宣传资料,利用商户LED显示屏流播垃圾分类宣传标语,让垃圾分类理念和相关知识逐步深入人心,同时开展入户宣传,落实社区家庭是主体,组织志愿者入户宣传,分类质量进一步提高。再次,增加游戏互动。在开展“五进”宣传的同时,组织垃圾分类专场文艺演出10场次,还开展了一些垃圾分类的趣味游戏,通过文艺演出、分类识别等游戏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增加了分类的趣味性、参与性。同时,加大物质奖励。城管局和各街道、物业公司专门购买了香皂、垃圾桶、垃圾袋等各类小物品,在宣讲、入户、游戏、分类投放等活动中进行奖励发放,促进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是切实做好资金保障,加大垃圾分类工作投入。实施小区垃圾分类以来,城管局和各街道投入1600余万元资金,购买了垃圾分类收集车30余辆,配备垃圾分类桶6000个,印制垃圾分类手提袋2万份,设置智能垃圾分类容器24组106个,制作宣传设施1.5万个,购买各类分类小奖品10万份,安装路灯宣传牌1200个,在各单元楼道张贴了《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宣传牌5600块,向居民发放“垃圾分类好、生活更美好——致居民的一封信”和《沛县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三折页宣传册10万余份、《沛县城区垃圾分类指导手册》20万余份。同时,投入60万元,搭建城乡垃圾分类信息化平台“沛易分”,通过科技助力智能识别,让老百姓垃圾分类更便捷。
(三)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
一是完成光大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实现垃圾日处理能力达到800吨,生活垃圾全部无害化处理。
二是引进由同济大学、光大科技等联合研发项目“厨余垃圾厌氧消化装置设施”,处理城区4个街道办事处172个小区的厨余垃圾,实现厨余垃圾闭环处置,该项目已完成选址,正在与实施单位沛县光大集团洽谈合同事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三是推进集装修装潢垃圾、大件垃圾、可回收物、环卫车辆污泥为一体的多功能环卫中心建设,目前已选址在开发区,设计初步完成,其他前期手续稳步推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工作面广量大,涉及千家万户,开展起来难度大、投入多、任务重。尽管我县经过近十年的探索努力,初步建立了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利用保障体系,运行体制机制逐步健全,走出一条切合沛县发展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利用新路子,特别是在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及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对标《条例》法律责任和工作标准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城区小区分类责任落实不到位、居民分类投放混装、运输单位分类运输混运、垃圾分类宣传培训不广泛、老百姓参与率和知晓率较低等问题,需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三、下步工作建议
进一步提升“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站位,拉高标杆,延伸辐射,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各项制度规定和法定责任,以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利用的法律保障,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要宣传好《条例》。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和普及,提高宣传受众率,创新宣传载体,活化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生活垃圾治理的主体作用,有效引导全民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从源头上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努力把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做到千家万户,让垃圾分类真正成为寻常百姓生活的自觉行动。
二要执行好《条例》。各职能部门要对标《条例》法律责任和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法律责任和工作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力量。按照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全民参与、城乡统筹、简便易行的原则,积极构建政府、村集体、村民、企业“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推动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利用可持续发展。
三要深化好《条例》。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着力提高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尽快补齐垃圾分类末端处置设施短板,努力实现城乡垃圾资源化利用。要引入市场竞争激励机制,加强对垃圾处置服务外包公司的运营监督管理,不断提升垃圾分类处理利用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要完善好《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多提宝贵意见,优化资源要素,努力改进提升,提高垃圾分类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长效化水平,努力使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体系更趋完善,推进全县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