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三评
旁听评议合同纠纷案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3-11-27 访问量:
时间:2023年11月23日下午14:20
地点:县法院大屯法庭中法庭
案号:(2023)苏0322民初9109号
案件名称:合同纠纷
审判成员:
审判长:李魁
法官助理:黄珍珍
书记员:周寒敏
原告:山东翔民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光明花苑。法定代表人:贾作民,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冷燕,山东金装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亮,山东金装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徐州天安化工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徐州市沛县龙固产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吴盛海,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茅伟,江苏苏旭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案情简介
2020年10月31日,原、被告签订《设备维修合同》,原告依约完成合同后被告一直未支付维修费。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拒不支付,原告为此诉至法院。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所欠维修费75000元及利息(利息以75000元为基数,从2020年11月18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参加代表:
李广赞 张仰柱 孙自东 张心堂 王观永 左继礼 徐安申 张体秋 刘 磊 康 振 李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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