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三评
旁听评议买卖合同纠纷案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4-08-09 访问量:
时间:2024年8月9日上午9:30
地点:沛县朱寨法庭第一法庭
案号:(2024)苏0322民初4110号
案件名称:买卖合同纠纷
审判成员:
审判长: 王为景
书记员: 李文托
原告:徐州聚富服饰有限公司, 住所地沛县杨屯镇杨屯中心街。法定代表人:邵伯华。
委托诉讼代理人:付长平,沛县金诺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夫强,沛县金诺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沛县铸本混凝土有限公司,住所地沛县经济开发区汉康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马驰。
案情简介
原被告系买卖合同关系,被告购买原告的砂石料,被告欠付的货款以挂账的方式在被告公司财务,截止到2021年7月26日,被告尚欠原告货款1300000元,原告向被告开具收据,被告于2021年8月份向原告支付了100万元,余款30万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推脱不给,因此,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货款300000元。
参加代表:
魏名欣 燕存起 梅 磊 邱 珊 王连云 王明利
谢 华 胡玉华 燕敦贵 孙玉荣 李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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