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三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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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评议盗掘古墓葬罪案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4-09-04 访问量:

时间:2024年9月3日上午9:30

地点:沛县法院标准科技法庭

案号:2024)苏0322刑初343号

件名称盗掘古墓葬罪

审判成员:

审判长:李敏     审判员:孟翠

人民陪审员:王思强      书记员:黎梦鸽

公诉机关:江苏省沛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被告人1:赵某虎,男,1976年12月23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茅村镇赵庄村。

被告人2:李某佳,男,1987年1月17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柳新镇坨城村。

被告人3:曹某朋,男,1986年1月3日出生,汉族,住蟠桃花园4期33号楼。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朝威,江苏金朝阳律师所事务所律师。

沈阳,江苏金朝阳律师所事务所律师。

案情简介

2019年至2020年,被告人李某佳、赵某虎、曹某朋均参与盗掘墓葬2起,与他人先后交叉结伙在徐州市鼓楼区霸王山、云龙区翠屏山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经鉴定,犯罪嫌疑人的盗掘行为对墓葬本体造成了破坏。由于墓葬作为一个整体,盗掘活动造成了原始状况被破坏,原来文物的放置位置、组合情况等已不明确,对文物的复原以及相关研究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

参加代表: 

刘洪真                        

王丰田                      许来军

苏公网安备 320322020002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