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三评
旁听评议合同纠纷案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4-11-14 访问量:
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下午14:20
地点:沛县法院大屯法庭龙固巡回法庭
案号:(2024)苏0322民初7899号
案件名称:合同纠纷
审判成员:
审 判 长:李 魁
法 官 助 理:刘 丹
书 记 员:周寒敏
原告:扬州建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扬州市邗江区华诚科技广场1-131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332129533X1。
法定代表人:徐美粉,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雷,北京市隆安(扬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帅,北京市隆安(扬州)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被告:徐州天安化工有限公司,住所地:徐州市沛县龙固镇工业园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22678331065B。
法定代表人:吴盛海,该公司董事长。
案情简介:
2022年3月16日,原、被告签订《危险废物管理服务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处理危险废物(脱硫渣),服务单价750元/吨。合同签订后,原告合计为被告处理危险废物(脱硫渣)1721.96吨,共计1291470元。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未付。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服务费1291470元及利息损失;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参加代表:
李 瑾 马夫涛 盛振华 任增光 王守振 唐文峰 张米增 李令振 刘克锋 朱广东 张守兰 陈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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