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三评
旁听评议人格权纠纷案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1-01-05 访问量:
时间:2021年1月5日
地点:
案件名称:人格权纠纷
法官:代苗
案情简介:2017年10月23日9时左右,原告骑电动车上班时,在徐沛快速通道五段镇出入口桥面上,由于施工方没有添加施工标识,路面有50厘米深人工挖的沟,导致原告连人带车摔伤,后到沛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目前原告下嘴巴缝了13针、说话受到影响、 鼻粘膜受损、天气干燥时鼻子容易出血,原告生活受到很大影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至沛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江苏路通路桥有限公司应赔偿原告,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工费,伤残补助费用,精神损害等相关费用。
参加代表:陈萍、尹茂雷、汪亿、顾伟群、李洪双、王建、孟凯、李绍爱、沈兆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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