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三评
旁听评议寻衅滋事罪案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1-01-22 访问量:
时间:2021年1月22日
地点:
案件名称:寻衅滋事罪
法官:朱耘
案情简介:2020年2月10月16时许,被告人徐某酒后来到沛县龙固镇裕隆宾馆要求入住, 宾馆老板魏某好告诉徐某疫情期间宾馆不对外营业,且该宾馆已被政府征用为隔离点。被告人徐某强烈要求入住宾馆并与魏某好发生口角,双方撕打,被告人徐某殴打魏某好面部致其受伤。经法医鉴定,魏某好鼻部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左眼部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案发后,被告人徐某赔偿魏某好并取得其谅解。
参加代表:陈萍、尹茂雷、陈静、顾伟群、庞凤焕、时秀娟、魏玉婷、于淑娟、李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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