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三评
旁听评议故意杀人罪案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1-02-26 访问量:
时间:2021年2月25日
地点:
案件名称:故意杀人罪
法官:王康
案情简介: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7年6月左右,被告人代某在山东省东营市千佛山路万达金街3705011号福彩站购买彩票。2018年底2019年初,被告人代某因怀疑李某拿走其中的700余万元的彩票,先后两次至沛县河口镇秦庄137号李某家,向李某索要彩票未果,遂产生了杀害李某全家的想法。2019年2月起,被告人代某陆续准备好砍刀、匕首、钢管、铁皮等工具,并在钢管头部安装锐器,于2020年1月7日10时许骑电动三轮车至李某家,进入李某母亲于某的卧室,使用钢管头部捅刺于某,李某闻声赶来,三人争夺钢管至院中走廊时,代某从其身上拿出砍刀砍向李某和于某,致于某头部、左前臂、右手受伤经鉴定,于彩侠头部损伤程度属轻微伤。经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代某患偏执性精神障碍,评定作案时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参加代表:曹厚生、陈萍、蒋正亭、刘传峰、孙焱、张华婷、刘芳春、刘尊良、蔡可森、吴继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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