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三评
旁听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2-07-13 访问量:
时间:7月13日上午10:00
地点:沛县法院标准科技法庭
案号:(2022)苏0322刑初304号
案件名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审判员:孟翠
书记员:梁慧
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公诉人:县检察院
被告:被告人曹某某,男,汉族,初中文化,住河南省洛阳市某村
案情简介:2021年9月至10月份,被告人曹某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为获取非法利益,仍先后2次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支付密码提供给他人使用。期间,被告人曹某某共提供5张银行卡,卡内流入资金合计人民币105万余元,接收被害人诈骗钱款合计人民币247500元。
参加代表:仝玉彪 曹厚生 肖作平 侯召辉 李红涛 黄浩